家族企業股權架構設計的特殊考量
特別股,是指相較於普通股而言,在章程對其盈餘分派、表決權或是其他權利義務方面訂有特別規定的股份。過去我國曾將特別股稱為優先股,但實際上,特別股也有可能是權利不如普通股,或是受到更多義務限制的劣後股。因此,經過精心設計的特別股不僅可以是傳統的籌措資金工具,也可以作為吸引人才的獎酬標的,甚至是在重大議案表決時能起到關鍵話語權的尚方寶劍。實務上在股權設計時可以根據股東在家族企業的定位,以特別股的方式賦予其更多的權利、施加限制或是兩者並行,打造適合長遠發展的穩固股權架構。
另外,非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於發行新股時須保留原股東及員工之優先認購權,且在特別股的設計上對於監察人選舉及席次保障上存有限制,因此實務上較建議以閉鎖性公司做為家族企業的治理平臺,並於章程訂定股權轉讓之限制,降低外部人介入經營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