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與市場的ESG資訊,通常關乎於國際供應鏈與品牌客戶的倡議與商業ESG評核標準,足以影響企業的營業活動與財務績效,如:負責任商業聯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簡稱RBA)、EcoVadis 評鑑平臺(Supplier Sustainability Rating)、人權、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 CoC)、永續物質管理等,或也能反映出企業策略是否能夠響應或是符合此一外部變化的趨勢。若是未能跟上外部環境的變化,企業亦等同於暴露於訂單風險、ESG風險之中。
國際ESG資訊揭露規範,則是源自於廣泛的資本市場與金融標準,涉及投資人關係、主管機關法令遵循及權益與融資,如:GRI準則、國際道瓊永續指數(DJSI)、CDP(舊稱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或碳揭露專案問卷),又或是MSCI、Sustainalytics、FTSE等單位的ESG評比,亦或是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永續會計準則(SASB)。
國際公民與影響力則是企業自願性道德規範的展現,如: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世界經濟論壇(WEF)影響力評價、整合性損益(Integrated Profit & Loss, IP&L)、自然資本議定書(Natural Capital Protocol)等規範。企業不只從永續各項議題中善盡責任,將須以更具有企圖心(Ambitious)的方式積極發揮其影響力,創造合於當前社會需求、更廣泛的環境及社會效益。
永續與ESG議題所代表的無非就是廣泛的利害關係人觀點,而在現有商業模式之中,若能得以兼具和地球共存、社會共融,即代表企業的創新實踐。永續創新實踐可能源自於模仿最佳實務案例,從中學習最新的行業標準,但僅僅跟隨領導者的標準,企業所能獲得的商業利益可能有限,不過卻能確保有實質的進展,或至少著眼於管理同業之間的競爭風險。永續創新更可能源自於獨特的商業模式,獨特的商業模式創新有可能獲得巨大的影響力與對於廣泛的利害關係人的共享價值,但是獨特的商業模式通常需要資源整合、流程創新、新的市場推廣或是突破現有法令的巢臼。儘管如此,企業實際上所面臨經營風險,從來就不是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