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對於缺乏資金、資源及品牌知名度的新創企業來說,獲得足夠資金卻是具有挑戰性的任務。本文將就臺灣資本市場可以提供新創企業所需之資源,探討創櫃板及創新板其特點、申請登板所需要的條件及登板後可運用之資源,希望藉由臺灣的資本市場來幫助新創企業克服資金方面之挑戰,實現其永續經營之目標與願景。
臺灣多層次的資本市場 — 創櫃板及創新板設立背景
為了協助企業在發展茁壯的不同階段中所需獲得的資金,臺灣資本市場逐步建置多層次市場的架構(圖一)。新創企業可以依據不同的發展階段及需求自由選擇最適合的籌資平台。以臺灣為數眾多的微型新創企業,因該類公司大多資本、營業規模甚小且缺乏資金,但具有創意且未來發展潛力無窮,就可以選擇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民國103年為提供具創新、創意構想之非公開發行微型企業「創業輔導籌資機制」所設立的「創櫃板」,該板塊主係參考美國2012年JOBS Act鼓勵新興成長企業上市豁免規定及股權基礎之群眾集資平台相關規範,提供「股權籌資」功能,並不具交易功能,主係扶植微型企業成長為目的。雖然於該板塊的公司屬於非公開發行公司,公司的規模與財務及內部控制制度不及公開發行公司完備,惟創櫃板除提供微型及中小型企業籌資管道外,更重要的是透過聯合輔導服務來扶植微型及中小型企業發展。自開板以來,登錄家數逐年成長,截至民國112年6月30日,創櫃板有104家公司,輔導中的公司家數約有50家,也已累計有24家公司轉公開發行,其中22家已登錄興櫃,2家轉興櫃。
另,政府有鑑於國際知名企業都是透過資本市場成功籌資而快速成長,臺灣證券交易所鼓勵具有關鍵核心技術及創新能力(例如:物聯網、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新技術之應用)或創新經營模式的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籌資,以創新驅動經濟為目標,參考國際各大資本市場實務,配合新創企業特性,以市值為核心、搭配營運資金及營業收入等的多元上市標準,於民國110年設立了創新板。民國112年度已有3家公司陸續申請於創新板掛牌上市,截至民國112年6月30日,創新板已有4家公司掛牌登板,1家申請公司已於民國111年3月完成證券交易所董事會通過。